华北电力大学MBA奖学金的评定办法(修订版)

   

为鼓励在校MBA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敬业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奖学金设MBA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(限秋季入学考生)。奖学金设置项目与标准如下:

奖励项目名称

名额

金额(RMB/人)

一等奖学金

3%

4000.00

二等奖学金

5%

2000.00

三等奖学金

20%

1000.00

优秀联合会干部

1

3000

第二条   MBAMBA奖学金的评定程序:

1、申请

奖学金均由MBAMBA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申请材料。

2、评审

MBA教育中心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,负责评审工作,在《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办法(试行)》文件指导下,根据MBA奖励条件和分配的指标确定获奖学生名单。

3、批准

获奖同学名单的由MBA教育中心报学校批准,获奖情况将记录入学生档案。

第三条优秀MBA学生奖学金及MBA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定一次,每年9月份组织申报、评选。

第四条申请资格

凡在我校学习、并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,在校期间均可申请奖学金一次。

第五条   MBA优秀学生评奖条件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;

2.尊师重教,行为文明,团结同学,热心集体活动;

3.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;

4、学习成绩优异,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;

5、为华电MBA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
第五条   MBA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

1、MBA联合会或班委成员;

2、有奉献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;

3、能有效团结同学,增强华电MBA的凝聚力,积极为他人服务;

4、能在校际、师生间搭起良好的沟通桥梁。

5、在对外活动中能塑造华电MBA的良好形象;

6、为华电MBA在学习、就业等方面能够创造一定的条件;

7、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者。

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评奖资格:

(一)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行政处分者;

(二)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批评或行政处分及党团纪律处分者;

(三)不按时上课,有缺勤情况者;

(四)有不尊重老师者;

(五)损坏华北电力大学声誉,破坏华电MBA品牌建设者。

奖学金评定后,若出现上述情况,将视情节性质扣发、停发奖学金,直到撤销荣誉称号。

第七条   MBA奖学金评定时应注意的事项

1、学习成绩以研究生院提供给MBA教育中心的成绩为准;

2、申报、上报材料要齐全,并按规定时间报材料。过期不报的材料或经督促仍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3、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,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学金的申请资格。

第八条 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试行。

第九条  本办法解释权在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。

MBA教育中心

2010年9月